第九十五章:一切都好-《我将白玫瑰藏于身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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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该来的事情总会来,躲是躲不掉的。

    虽然林增羡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躲,只是在年轻的时候选择了一种自己喜欢的职业和生活方式,但他也知道,终有一天自己要直面属于自己的责任。

    或许,不只是被称为责任。

    拂开纱一样薄的雨幕,蓝色的alpinea310跑车被五辆银色的genesis轿车围在队列中间汇入了首尔市街头的车流中。

    “靳叔叔直接去了蔚山港吗?”

    看了一眼后视镜,林增羡转动方向盘,轻轻点了一脚油门。

    因为医院临时有事,他没能提前赶到机场去接父母一行。

    迟到十分钟的结果就是,没能见到那位在他小时候让他骑在脖子上玩的叔叔。

    “和那边约定好了时间,所以靳川不能等你了,等考察结束以后,你就能见到你靳叔叔了,不急在今天。”

    哂然而笑,五十五岁的林义山坐在后排的座位上,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这座城市的街景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感兴趣,不在于自己本身对这座城市有什么丰富的感观,而是因为自己的小儿子当下正生活在这座城市里。

    所有见过这对父子的人,都会认为林增羡颇有林义山的神韵。

    无论是言谈举止,还是外貌上最相像的眉眼,林增羡都称得上是小号的林义山了。

    “那就等见了面,我再当面谢谢靳叔叔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露出与父亲近似的微笑,林增羡抬眼瞄了一下天空,总觉得这场细雨应该不过多久便会加大雨量了。

    之前思考给迎来初solo的金泰妍送什么礼物,林增羡在和父亲的通话中提及了选礼物的事情。

    林义山没有多问,只知道儿子是给一位女性朋友送礼,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那位待儿子极为亲厚的老伙计。

    靳川给林增羡准备了几样玉制品作为礼物,林义山已经转交给了他。

    此时驾车之余,林增羡就正在思考把哪一件赠送给金泰妍。

    嗯……要不然,就选那只老坑玻璃种的翡翠镯子吧?

    想到自己也认同的、金泰妍的“牛奶肌肤”,林增羡得出了初步的礼物选项。

    “你靳叔叔说了,等见了面,他要好好考考你,咱爷俩现在可先说好了,你到时候要是回答得让你靳叔叔不满意,爸可帮不了你。”

    乐呵呵地抚了抚掌心,林义山却内敛了目光,原本显着兴致的眸子变得像静水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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