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后半句话没说完,不过梁宇松是圈内人,很了解潮音文化的合同。 他笑着替方醒补充:“只是,合同不尊重音乐制作。” 方醒眉头一挑,看向梁宇松的时候,眼睛里有光。 这是一种遇到知音的感觉,虽然对方是一个老头。 方醒不想签潮音文化的最重要原因,就是潮音文化的合同,不尊重音乐制作。 只要签了潮音文化,合同期间制作的歌曲、专辑,以及所有文化类作品,全部归潮音文化所有,以后自己唱都得付钱。 梁宇松接着说道:“潮音文化是运营偶像团体的,他们的高层不懂我们这些搞音乐的。 “很多时候,我们最在乎的不是钱,而是公司对音乐制作的态度。” 方醒和梁宇松谈话,感觉就是不一样,非常的轻松。 这或许就是音乐人之间的默契,都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。 潮音文化就不一样了,签艺人就是为了用艺人捞钱。 方醒其实是一个很爽快的人,只要对胃口了,什么都好说。 虽然梁宇松还没开始提合约的事情,但聊这些的意思已经很明显。 方醒用纸巾擦了擦手,问道:“合同带来了吗?” 梁宇松拉开公文包,取出一份文件,问道:“你想好了吗?这份合同,算是制作人合同,分成比例和我一样。 “除去制作、发行成本,制作人和歌手总共拿50%。 “如果你自己唱,这50%就都是你的,如果是别的歌手唱,那就看和歌手怎么谈。” 听到这个比例。 方醒有点诧异,因为这个音乐制作人的分成比例,已经是娱乐圈顶级的了。 事实上。 在娱乐圈,大部分唱片公司都是花一笔钱,一次性买断词曲。 编曲、录音、混音、母带后期,则是在唱片公司的录音棚完成,不参与分成,而是算进制作成本。 只有大牌制作人,唱片公司才会以分成模式进行合作。 这种情况,就像梁宇松这种,其本身就是松石唱片的招牌。 歌手是否分成,则是看咖位。 总之,一线以下的歌手,就不用考虑分成的事了。 公司愿意给小歌手出单曲,出专辑,就不错了。 可以说,梁宇松直接给50%这个分成比例,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