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 初步的成功-《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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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水明饺儿果然好吃,外皮薄到几乎透明,里面的饺子馅料足,一口咬下去馅料汁液溢出。

    沈烈坐在木墩子上,一口气吃了四五个:“怎么越来越能干了,你不知道,昨天村里小伙子羡慕我有福气,今天路哥他们羡慕我有福气。”

    冬麦抿唇笑,拿了毛巾来帮他擦背上的灰:“瞧你那得意样儿。”

    分明是一脸显摆。

    他的腰背肌肉结实分明,这么擦下去,都能感到他身体的力道感,冬麦想起刚才的林荣棠,心想,这根本没法比。

    她说得真心话,她就喜欢沈烈这样的,哪怕最后只能哭着求饶,她也喜欢,就喜欢他那个折腾到让人哭的劲儿。

    那才叫男人。

    以前她喜欢脸白的,好看的,文雅的,现在就喜欢沈烈胸腹上的结实,那都是力道,就跟发动机的马达,突突突地,让人哭让人叫。

    小白脸有什么好的,没劲儿。

    这么想着,沈烈的肤色她也越看越喜欢了,那是被太阳晒过的,健康的颜色。

    正想着,沈烈却突然道:“怎么了,刚碰到谁了?”

    冬麦微惊:“啊?”

    沈烈笑着说:“一定是遇到了谁,说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冬麦睨他一眼:“你是长了顺风耳吗?”

    沈烈笑而不答。

    她这个人,什么心事都写在脸上。

    冬麦:“也没什么,就是碰到了林荣棠,反正劝了一通,也是好笑了,如今倒是我面前装好人!”

    沈烈微微拧眉:“以后有机会,咱想办法搬家。”

    说着间,他的目光便落在旁边的梳绒机上。

    搬家,并不容易,首先得有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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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连着十几天,沈烈几乎是白天黑夜地泡在老院里,机器的轰隆声响起来又停下的,他将自己之前记录的那些数据都翻遍了。

    他手指头上总是带着黑色的机油和脏污,有时候吃饭的时候,来不及洗,冬麦就帮他捧着,自己喂他吃。

    冬麦很心疼这样的他,不过她也没别的可以帮的,只能是给他做好饭送过来,晚上的时候早早为他烧好洗澡水。

    这些天炕上的事他明显兴趣减淡了,也可能是太累了没心情,晚上睡的时候,只是抱着她,有时候会低头亲亲她的脸颊。

    白天冬麦不过去帮忙的时候,就收拾家里,她把腌茄子分了一些给大家,剩下的想着给王老爷子还有路家送过去,她把自己的菜谱抄全了,没事就翻开研究研究,学着上面做个菜,算是练练手,也给沈烈改善改善伙食。

    就这么熬了十几天,沈烈改造成的梳绒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用了,把那些下脚料放进去后,能被梳绒机分成羊毛和羊绒,当然分得并不是太好,但至少可以区分了。

    冬麦有些激动,沈烈却很冷静,将毛绒捻在手里,仔细地观察:“是能分出来,不过效果并不是特别好。”

    冬麦:“这不是看上去还行吗?我看着和路哥家里的那些没区别!”

    沈烈笑看着冬麦,眼睛很亮,口中却道:“其实还是有区别,不过可以试试了。”

    看上去,应该算是成功了,不过沈烈却更冷静了,现在的成功其实是在他预料之中,这本身就是应该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不过后面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这些下脚料开出来的羊绒怎么卖出去,必须找到一个销路,在私人经营并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,这并不容易。

    改造的梳绒机,能不能在社办企业里推广下去,如果安装十台八台的这种梳绒机,下脚料的原料供应,以及开出来羊绒的市场需求,这些都需要考虑。

    沈烈收敛了心思,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:“我们先把这一袋子下脚料用梳绒机梳开了,看看效果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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