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回娘家-《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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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吃过晌午饭,林荣棠去地里忙活,她就赶紧过去沈烈家了,沈烈家便已经来了不少妇女,大家都各自分了一堆的羊毛,仔细地挑拣里面的杂质,挑拣好的羊毛确实顺多了,没了杂质,羊毛里面都能看到白色的羊绒了。

    大家看到冬麦过来,和冬麦打招呼,有几个和冬麦关系不错的,便催着冬麦赶紧去找沈烈要羊毛:“快点干吧,我们都剪了一上午了!”

    冬麦不敢耽误,便过去西屋找沈烈,沈烈正在那里收拾羊毛袋子,大冷天的,他竟然只穿了一个薄汗衫,而且袖子还是挽起来的,露出胳膊来,那胳膊和林荣棠的很不一样,林荣棠的白,沈烈一看就是被太阳晒过的。

    冬麦有些意外,下意识后退了一步。

    沈烈听到动静,一回头,看到是她:“嫂子怎么这会才来?”

    冬麦:“回了趟娘家,有点事。”

    沈烈抹了一把脸上的汗,指了指旁边:“这边都是,里面是半袋子,估计差不多够你捡一下午的。”

    冬麦见了,便随手提起一袋子来,可谁知还挺沉的,她没提防,人竟然被这么一坠,差点站不稳。

    沈烈赤着胳膊过去,轻松拎起来,直接出了屋,冬麦赶紧跟上。

    沈烈将那袋子放在那群妇女旁边:“你坐这里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从旁边用脚踢过来一个小马扎。

    冬麦赶紧拿了那小马扎坐下来,打开袋子,开始剪羊毛,不过也是她运气不好,她这一袋子就比别的更脏,味道也挺大的,她被呛得直接咳了两声。

    旁边坐着的是刘金燕,和她关系不错,探头看过来:“你怎么也没挑挑啊,这一袋子一看就难捡,费功夫更大!”

    冬麦叫苦,心想她哪知道还要挑,就随手指了一袋子,谁知道运气这么不好,便说:“赶上了,就这么着吧。”

    刘金燕见沈烈还在旁边搬袋子,便笑着说:“沈烈,你欺负人家冬麦,亏你还一口一个地叫人家嫂子,你就是这么对嫂子的?”

    沈烈听到这个便笑了,笑望着刘金燕:“嫂,瞧你说的,就跟我十恶不赦一样,我给她换还不成吗?”

    冬麦不好意思,连忙说:“不用,反正早晚都得有人捡,我不用换。”

    沈烈却不由分说,直接提走了她面前那一袋子,又给她提来一袋子新的,这一袋子果然就干净一些了,至少没那么多脏东西,相对也容易出更多羊毛。

    沈烈去忙别的了,刘金燕小声说:“他脾气挺好的,遇到这种事,你说话就是了,不然白白自己吃亏。”

    冬麦:“我本来就来晚了,也就不想挑挑捡捡的。”

    刘金燕噗嗤一声笑了:“你说你,至于么,你就是脾气太好了!和他不用客气!”

    冬麦愣了下,心想,为什么和沈烈不用客气?因为他脾气好吗?

    沈烈确实脾气挺好的,他在同辈中年纪不大,见到人就叫嫂,爱笑,平时也爱逗人,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他,这样随和的一个人,大家想当然地认为,他可以吃点亏没关系?

    刘金燕看她那样,便解释说:“他一般不会和咱们女人计较,所以你有啥不满就提,没事的,你啊你,什么事要放开了,开个玩笑就把事解决了,多好?你不说话,只能吃闷亏。”

    冬麦想想也有道理。

    不过她确实不太放得开,至少不会像刘金燕那样和沈烈很自在地开玩笑,可能因为最开始她见到他就觉得不是好人,那个时候吓到了,后来就开不起来玩笑。

    而他见了她,也不会开玩笑,即使偶尔笑,也是很客气的样子,她更是和他随便不起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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