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马蹄糕-《厨娘当自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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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顿饭吃的可算宾主尽欢,一直到皓月当空,才散了。送着岳父母上了轿子,嘉言两口子方回来。

    嘉言习惯睡前看书,曼娘便去两个孩子屋里瞧了瞧,皓玉已经睡的香甜,皓思却仍在窗前读书,曼娘进来,不禁道:“晚上看书伤眼睛,你跟你爹不同,你爹是大人,你还小,而且,我如今越发觉得你大伯母的话有道理,小孩子不该关在屋子里,应该多去外头跑跑,外头的世界远比书里要精彩的多,以后多出去玩耍玩耍吧,别总闷在屋子里,你还小,不用这么着急用功的。”

    皓思抬头看着她,心里虽仍有些想念自己的亲娘,却也知道眼前的后娘对自己跟皓玉真好,比他们的亲娘还要好,亲娘只会在爹爹跟前温柔一些,爹爹不再的时候,总是不断的嘱咐自己要用功读书,要争气,将来要跟他爹爹一样考状元。

    还总说自己跟弟弟不同,弟弟将来只要管安家的生意就好,念书不用功也没关系,自己却不然等等……

    以前,自己一直不明白娘为什么说,安家的生意不该是大伯的吗,将来大伯娶了大伯母,生了小堂弟,自然该交给小堂弟,怎会让皓玉管?

    如今想起他娘说过的这些,才明白她娘早就打算好了,为了这个,他娘甚至不惜毒害了自己两个堂哥。

    虽然有些惦记娘,却也有些怕这样的娘,以前在娘跟前的自己,从不敢说心事,可眼前的娘不一样,即便她才来没多久,但是皓玉喜欢她,自己也喜欢她,她很温柔,从来不会勉强自己跟皓玉做什么,也会教他们道理,这样的娘,让他想跟她说自己的心事。

    曼娘见他看着自己,不禁道:“怎么了,有什么事要跟娘说吗?”

    皓思低下头半晌儿,又抬起头来:“我,我有些怕。”

    曼娘愣了愣:“皓思怕什么?”

    “怕明月先不收我,听爹爹说,明月先生是有大学问的人,皇上都曾亲自登门求教。”

    曼娘看着他:“皓思告诉娘,你想不想拜明月先生这个师傅?”

    皓思忙道:“想,皓思想,就是怕明月先生嫌我笨。”

    曼娘点点头:“所以,你最近才这般努力读书对不对?”

    皓思点点头。

    曼娘摸了摸他的头:“我们皓思一点儿都不笨,你大伯母今儿还夸你聪明呢。”

    小家伙眼睛一亮:“大伯母?真的吗?”

    曼娘点点头:“皓思喜欢大伯母吗?”

    皓思大力点点头:“大伯母是皓思见过的最聪明的人,会做最好吃的点心,什么都懂,还会带着我跟皓玉出去玩,爹爹说,明月先生本来是不收弟子的,可是大伯母写了一封信送过去,先生就答应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意识到眼前才是自己娘,低声道:“娘也很厉害,学问最好。”

    曼娘不禁失笑:“行了,小马屁精,不用你拍娘的马屁,你说的是,大伯母很聪明,比娘,比所有的人都聪明,但是大伯母也说了,这些不是书里学来的,而且明月先生既然应了,就不会不收你,我们皓思这么聪明,明月先生见了肯定喜欢,所以,就听你大伯母的好不好,劳逸结合,书白天再念,不急于一时,晚上就该睡觉,小孩子睡的多了才能长高,长壮。”

    皓思听话的点点头:“嗯,皓思现在就睡。”

    曼娘把婆子叫进来,看着他洗漱,躺在炕上睡得安稳了,方才放下帐子,嘱咐了值夜的婆子几句,回了书房。

    一进来就见丈夫仍埋在案头看书,不禁道:“真是爷俩儿,竟一个样儿。”

    嘉言放下手里书,抬头看着她:“怎么,皓思还在看书?”

    曼娘接过婆子手里的茶递到丈夫手里:“可不嘛,才多大的孩子,天天这么白天晚上的念书,都成书呆子了。”

    嘉言挑眉看着她:“我以为夫人该喜欢用功念书的。”

    曼娘点点头:“以往是这么觉着,如今反倒觉得大嫂的话对,孩子就该像个孩子,想想我们小时候,不也不喜欢天天闷在屋子里念书吗。”

    嘉言分外好奇的道:“我以为夫人从小就喜欢念书,难道不是?”

    曼娘扑哧一声乐了:“这世上哪有真喜欢念书的孩子呢,我小时候也淘气呢,那时候,我爹还在蜀地,府衙后头就是山,又常下雨,雨后山林里会长出许多蘑菇来,我就偷着跑出去,跟那些孩子们去山里头采蘑菇,把我娘急的,还以为让拍花子的拐了呢。”

    嘉言忍不住笑了出来:“真没瞧出来,你是这个这般淘气的。”

    曼娘也跟着笑:“后来跟父亲回了京城,天天待在府里,差点儿闷坏了。”

    嘉言目光温软:“故此,你才趁着给岳父大人准备寿礼的机会跑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曼娘脸一红:“我是待的闷了,却也是为了给父亲置办寿礼,不想,遇上了地痞无赖……”说着顿了顿,有些羞涩:“还遇上了你……”

    嘉言只觉,这一刻灯下的妻子美得不可方物,这张红透的小脸比任何时候都动人,忍不住伸手握住她的手:“曼娘,此生有你夫复何求。”

    曼娘脸更红,却也低声道:“曼娘也是。”

    嘉言到底是端方君子,又是在书房,虽心悸荡漾却并不会过分逾矩,放开曼娘,却想起今儿的事儿:“我大哥今儿有些古怪。”便跟妻子说了崔诚之的事儿:“以我大哥对大嫂的在意,按理说,断不会帮崔诚之的,你也知我大哥是个格外骄傲的人,难得求人,今儿却搭了这么大的人情,求了岳丈大人,我越想越古怪。”

    曼娘倒是愣了愣:“那大嫂跟这位探花郎……”

    嘉言忙摇头:“倒是听嘉树提起过,当初在冀州别院的时候,上官义的女儿对大哥有意,故此,寻衅刁难大嫂,崔诚之正好在,站出来帮大嫂说了两句话,仅此而已,后来,大嫂去苏州跟王品荣比厨艺,一是为了厨行,却也有还这份人情的心思,不过,大嫂虽是女子,却是最为磊落光明,若真对崔诚之有什么,怕也轮不上大哥了,而且,两人满打满算也没见过几面,说点头之交都有些勉强,哪有什么,是我大哥太在乎嫂子,想的多些罢了。”

    曼娘笑道:“这也怨不得大哥,是大嫂太好了,哪个男人得了大嫂这样的妻子,能不紧张呢,就连我嫁过来没多少日子,每天一起来就想过去,跟大嫂说说话也好,看着大嫂做几样小菜也罢,只要一想到大嫂这个人,就从心里头高兴。

    我娘总说两口子过日子就是柴米油盐这些琐碎事,可在大嫂眼里,这些琐碎事儿也变得格外有趣,令人期待。

    我都如此,更何况大哥天天都跟大嫂在一处,自然感触更深。而且,大哥这么做,大概是不想嫂子知道此事,大哥极了解大嫂的性子,知道嫂子即便跟探花郎没什么,若知道此事,也会帮忙,与其嫂子知道之后帮忙,不如大哥亲自出手。”

    说着,不禁笑道:“大哥还真是老谋深算呢,怪不得大嫂这么聪明的人,最后还是嫁了大哥,听说大嫂当初离开冀州就是想跟大哥一刀两断的。”

    嘉言点了点她:“不许胡说。”曼娘吐了吐舌头。

    嘉言自己也笑了起来:“我大哥虽有些霸道,但对大嫂却是真心实意,为了大嫂吃了不少苦,以前,我都觉得那个人不是我认识的大哥了,怎么能为了一个女子,做到那般,隐瞒身份,患得患失,甚至,就连跟大嫂成婚的时候,也不是在安家,不是以安家大老爷的身份,而是甘愿顶着一个下人的身份,就连我跟嘉树都能露面,嘉树为此对大嫂颇为不满。”

    曼娘不禁道:“那你呢?你当时可有不满?”

    嘉言点点头:“作为亲兄弟,不能参加自己大哥的婚礼,我当时也觉大哥太过分,心里隐隐认定大嫂是红颜祸水,只是后来,我站在齐州安记酒楼上,望着街上热闹无比的长街喜宴,就知道自己是错的,若不是亲眼所见,谁也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,那些人并不是用银子买的,也不是畏惧谁的势力不得不做,而是完全自愿,主动的摆下长街喜宴,为大哥大嫂添喜。

    那些厨子,伙计,乃至掌柜,东家,一个个脸上的笑都是发自于心,真心祝福大哥大嫂,并无丝毫作伪,这份心何等难得,你想,一个能让这么多人心服口服的女子,怎会是我认为的红颜祸水,即便不是救苦救难的菩萨,大嫂也该是位了不起的女子的奇女子,这样的女子值得我大哥如此,也只有大嫂才配得上大哥。”

    说着,顿了顿:“谢氏自持出身世族,用尽心机难为大嫂,殊不知,大嫂是不想跟她计较罢了,也是为了顾全我们兄弟之间的情份,却不想,谢氏竟然做了这么多恶毒之事,而我,竟然稀里糊涂的什么都不知道,害了我两个侄儿不说,还差点儿害的大哥断子绝孙,有时我总想,一个出身世族的女子,就算有个机关算尽的娘亲,可作为人最基本的良知,难道也没有吗,何至于对两个无辜的孩子下毒手。”

    他的神色并没有多少气愤,反而是凄楚与悲凉,曼娘忽然想起大嫂说过,因为公婆早丧,他们兄弟相依为命,情份比旁的兄弟要亲厚许多。

    更何况,从那天逍遥郡王的话来看,大哥是难得大才,并非自己之前所知只是个商人,可见当年大哥经商也是出于无奈,毕竟公婆去了,丢下他们三兄弟,小叔还小,嘉言又是个书生,作为长兄也别无选择。

    而对于嘉言跟小叔来说,大哥不仅是长兄,更相当于父亲,大哥一个人顶起了整个安家,挡住了外头的风雨,让两个兄弟可以照着自己的爱好,念书的念书,习武的习武,因为大哥才有今日的嘉言。

    嘉言心里除了敬重之外还有深深的愧疚与感激,他觉得,自己把安家的担子交给大哥,已经对不住大哥了,偏偏皓思皓玉的娘,还做下如此恶毒之事,这让他情何以堪。

    曼娘走过去,把丈夫圈在怀里,低声道:“大哥不会在意,大嫂也不会,我们是一家人,以后和和美美的在一起,比什么都强。”

    嘉言抬起头来:“曼娘,我更对不住你,让你嫁过来做小。”

    曼娘摇摇头:“我不在意,真的,本以为与君无缘,却不想还有如今的圆满,曼娘无时无刻不再感谢老天的眷顾,只不过,我还是想让皓思皓玉常去庄子上看看他们的娘,毕竟生养他们的亲娘,即便年纪小也不该忘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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