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0 倒戈-《身为牧师,带把锤子不过分吧?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年轻气盛的小王子试图举全国之力干一票大的。

    小王子有个习惯,那就是一切都喜欢争大。

    他不喜欢小打小闹,喜欢刺激性比较强的事物。

    而上次2000士兵攻打猫城失败的事。

    也并没有让他长什么教训。

    反倒是以此为由说服自己,让自己在猫城身上投入更多的兵力。

    其一,是投入兵力赢得可能性更大。

    其二,是大规模的战争场面更加壮观,小王子喜欢大场面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最最重要的其三,那就是上次的失败,使得小王子心里咽不下这口气。

    他试图引发一场宏大的战争。

    能够吸引附近所有国家眼球的战争。

    当着这些国家的面,用碾压一般的实力攻下白国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既能满足他的报复心,虚荣心,又能让他名声大噪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,小王子就是个爱出风头的孩子。

    也正因如此,年纪轻轻尚不成熟的他,身边才会有那么多的溜须拍马之辈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—

    —

    此次攻打,小王子一共在西山藏了一万士兵。

    而这些士兵则是土国的大部分军力。

    此战倘若输了,那么对于整个土国而言无疑是毁灭性打击。

    但小王子没想那么多,他已经上头了,坚信自己完全可以凭借着人数优势拿下猫城。

    战争的当天很快到来。

    时间是某天的夜里凌晨三点,

    见时候已经不早了,小王子便下令出发。

    于是乎,浩浩荡荡的军队摸黑前往猫城,且动作幅度很小。

    只是在抵达猫城外五公里的时候,发现猫城的城池下挂了很多照明度极高的光石。

    而这,也就意味着,想要摸黑靠近有些麻烦,怕不是刚一靠近就被发现。

    “主公,情况不妙,不妨先撤退,待下雨天再来。”

    旁边一副官如此建议着。

    因为很多光石都不能沾水,一旦沾水,光照度便会大幅度下降。

    这副官本该叫小王子“王子”或者“将军”来着。

    但小王子不喜欢。

    他更喜欢在战争期间被称之为主公,因为那听上去更加帅气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副官的建议是好意,也是保险起见。

    但等了这么多天,好不容易把人凑齐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