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而且拖欠工资两年多才讨要。 这根本就不合理,属于恶意讨薪。 丁云则辩解,自己最近两年一直很忙,同时也是出于信任公司, 所以才没有查看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和工资的到账情况,同时表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。 公司违约在先。 并且已经违约了两年多是事实。 两边你来我往,好不热闹,但最终还是因丁云那边证据充足, 成功胜诉。 虽然没能要到多少赔偿。 仅仅只得到没给的那部分工资, 外加点利息和损失,总共也不到二十万。 但胜在彼此合同无条件解除了。 丁云也不需要赔偿违约金啥。 退庭后丁云是面露笑意的叮嘱他们快点把赔偿款打给她, 账号还是原来的那个账号, 而因为丁云的原因, 不仅补交了不少税款,被罚了不少钱, 同时还败诉的公司代表, 则是只能咬牙切齿的表示,丁云绝对会被全行业封杀之类。 然后便冷着脸各自陆续离开。 回去报告结果了。 对此, 丁云并不觉得奇怪,因为她这次做的事的确算是捅了那些个经纪公司的命脉,扎心了的那种, 起诉解除合同倒不算什么大事, 真正扎心,可能导致被全行业抵制封杀的, 主要还是她向税务部门提交了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。 这年头, 即便偶尔有那么一两家娱乐公司, 可能没有偷税漏税, 那至少也是做过各种避税手段的,有些手段可能还不那么的光彩,经不住深查的那种。 以前被税务部门查到的没办法,可如今不是被查到,是被人给捅上去的。 那谁能受得了? 谁又敢把对方签到自家公司。 或者说与其合作之类的。 同时谁还能不怕,万一回头彼此闹矛盾,对方再掌握了自己家偷税漏税的证据,并且直接提交上去又该怎么办? 与其想那么多的办法去杜绝之类。 或者再也不偷税漏税。 那还不如就索性直接不合作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