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四章 群妖卑躬-《都市之不死天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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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叶轩会变成什么样,或许直接宰了他们三个也极有可能。

    漫山妖魔,敬畏无声,如果说之前他们畏惧叶轩,现在这种畏惧更加浓重,而且掺杂了一种崇敬之心。

    因为血神王执掌通天岭的时候,可从未将三大妖王折服,现在他们这位新的大王,不过一日之间就将三位妖王收服,这也让无尽妖魔对叶轩敬畏至极。

    其实,不论地仙界也好,还是天庭也罢,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实力,只有强者才会让人敬畏,显然叶轩就是群妖眼中的绝世强者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弱肉强食,适者生存,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,这就是天地人三界的根本法则。

    “大哥仁慈,我等自愧不如啊。”烛龙王谄笑出声,大拍叶轩的马屁。

    “现在大哥执掌通天岭,群妖万众归心,此乃我通天岭一大喜事。”狮心王赶忙附和。

    “大哥修为通天,咱们通天岭在这北俱芦洲谁人敢欺?”大鹏王大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今日大哥一统通天岭,咱们兄弟当把酒言欢才是。”白鹿王笑语向叶轩请求。

    诸位妖王拍马恭维,顿时一扫之前杀伐之气,也让漫山妖魔欢呼出声,一坛坛灵酒被送来,一道道石案摆放在通天岭上,更有灵果摆放石案之上,也让叶轩与诸位妖王共同入座。

    “大哥,之前是小弟不懂事,小弟敬您一杯。”

    赤炎天尸毕竟乃是天地火精孕育而成,虽然被叶轩打残了半个身子,可毕竟乃是罗天巅峰的修为,不过转瞬之间就将肉身恢复,只是他面色苍白,显然伤势不轻,可还是向叶轩敬酒赔罪。

    “兄弟说哪里的话,之前大哥出手过重,你可不要往心里去啊。”叶轩温润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大哥切莫如此说,是小弟莽撞无礼,大哥没有将小弟打杀,就已然是对小弟天大的恩德,小弟哪敢对大哥心存怨恨?”赤炎天尸痛心疾,一口将杯中酒水饮尽,其姿态卑微至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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