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你……”伍媚娘也是无语了,这家伙一会兔子不吃窝边草,一会肥水不流外人田,搞得自己真的跟他那个了一样。 “想去哪里?”为了掩饰尴尬,楚江问道。 “由你决定吧。”伍媚娘随口道。 “也对,旅行嘛,不在乎沿途的风景,只在乎陪自己看风景的人。”楚江又揶揄起来。 楚江此言一出,当然又得到伍媚娘的吐槽。 站在伍媚娘两米处的是一个大妈,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,长得一副大众脸,挎着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皮包,正望着窗外。 这个时候,在她不经意间,已经有一只手如泥鳅一样滑进了她的包里,下一秒,两根手指从里面夹出了一个钱夹。 整个过程好似鱼儿入水,一丁点声响都没有。大妈呢,浑然不知,足见这个小偷的手法挺高明的,并且绝对是惯犯。 车上的人要不就是望着窗外,要不就低头玩着手机,只有伍媚娘无意中看见了。 “有小偷!”伍媚娘指了指那个小偷,喊道。 刷! 伍媚娘此言一出,大家的目光齐刷刷顺着她的手指,望向了那个手中夹着钱包脸上露出得意之色的小偷。 此刻可谓是抓奸在床,抓偷在进行中,人证物证俱在,按道理,这个小偷应该没有什么可以诡辩的了。按照伍媚娘的想法,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众人抓小偷,然后报警,最后等着警察来把小偷带走。 可是伍媚娘完全错了,这个小偷在行窃刚刚得手的时候,正当洋洋得意的时候,被人撞破了他的好事,并且全车人都看了过来,于是这个小偷恼羞成怒了。 他指着伍媚娘,嚣张地嚷道:“你这个娘们,喊什么喊,大爷我是在工作,你知不知道!尼玛的多管闲事,难道是吃饱撑着的。咦,长得倒是水灵灵的,如果闲着没事干的话,大爷想你爽一爽。” 这个小偷的确是惯犯,多年来,他偷遍澳市的每一辆公交车和地铁,也曾失手过,别殴打过,最后痛定思痛得出了一个千古不变的规律:人呢,大部分都是欺善怕恶的,如果行窃被发现了,自己凶起来,周围的人呢,个个都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。自己如果稍微表现的懦弱一点,周围的人呢,就会来一个群而攻之。 并且多年来,他就按照这个规律办事,一直屡试不爽。屡试不爽的意思就是说,每次他都成功了。 第(1/3)页